1、在学工委和党委及院长的领导下,由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对学院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进行统一领导。
2、根据学工委的部署,结合本单位学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学生工作计划,确定每月的工作的重点和落实措施,并组织具体实施。
3、根据评优条例,具体落实奖学金、“优秀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各项评定工作,并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水平。
4、根据《黑龙江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对学生管理方面的问题做出决定或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5、组织领导班主任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毕业教育及就业指导工作。
6、搞好学生的教育、管理与服务,重点是管理好本单位的学生宿舍、就餐、上课、自习、早操等,搞好学生的思想动态分析,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参加各种集体活动,组织领导学院各种评比竞赛活动。
7、负责对辅导员、班主任的选拔聘任和考核工作,对他们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工作检查,每学期期末进行总结评比,考核结果存入档案、对工作不认真,不能很好的履行其职责又不接受教育的辅导员和班主任,及时建议撤换。
8、每两周召开一次班主任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每学期召开一次学生大会,总结工作,部署任务。
9、积极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科技、文化、艺术和体育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