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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学院班主任考核办法

2019年03月23日 13:39  点击:[]

一、考核办法

1、班主任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以《班主任工作考核标准与考核办法》为依据,每学期对照考核方案的标准和要求做好专兼职学生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工作。

2、班主任的考核由学院负责,并把考核结果报学工部(处)备案。

二、考核时间

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在每学期结束前三周内进行。考核小组评出结果后,报学工部(处)备案,经复查后,报院主管领导审批,审批后公布考核结果。

三、考核内容

根据班主任职责,考核班主任的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工作效果,包括班级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风气、学习成绩、先进典型和后进生的转化,班集体的日常建设、集体活动、遵章守纪及“五四四”目标的实现情况。

三、评定等级

班主任的考核成绩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得90分以上为优;得80-90分为良;得60-80分为合格;得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奖惩办法

1、对考核优秀的班主任在学生工作会议和班主任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取消其晋职晋级资格。

2、学风建设不合格、就业工作不达标的,原则上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所负责班级、系统工作出现重大事故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出现不廉洁行为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辅导员、班主任考核结果与其职称评定挂钩,严重失职的要调离学生工作岗位。

五、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由学院领导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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