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教学改革,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培养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从2018级开始,对安全工程专业学生实施分方向培养。为了更好地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围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发展潜能,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促进形成良好学风,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构建满足学生多元化成长需要的培养体系。
二、培养方向分流原则
(一)尊重意愿与成绩择优相结合。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生本科入学后、培养方向分流前的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进行培养方向分流。
(二)自由选择与规模控制相结合。在最大限度提高现有资源使用效率的基础上,提供充分的选择机会,同时利于教学的组织与实施,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三)公平、公正与公开透明相结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培养方向分流工作程序公开透明、选择机会公平、学业成绩公正准确。
三、培养方向设置
安全工程专业目前设置为矿山及地下工程安全、工业与消防安全两个培养方向。
四、培养方向分流时间节点
第1、2学年开设相同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第2学年末,确定学生具体培养方向。第3学年开学前,学院公布分方向培养录取名单。第3学年开始,学生按各培养方向教学计划进行修习。
五、培养方向分流程序
(一)确定并公布计划录取人数。学院基于就业市场及优化教学资源配置的分析,确定矿山及地下工程安全、工业与消防安全个方向的计划录取人数,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向学生公布。
(二)学生填报志愿。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平均学分绩点及各方向计划录取人数填报志愿,每位学生只能选择一个培养方向,未填报志愿的学生视同自愿接受学院安排。
(四)分流录取。学院依据学生的志愿和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进行培养方向分流录取工作。任何一个方向若学生填报人数超过计划录取人数,则按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录取,若出现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则按综合素质测评从高到低排序。
(五)录取名单公示。学生录取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学生培养方向分流确定。
六、其他相关政策及说明
(一)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按照《黑龙江科技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黑科大办字[2017]32号)计算学生所修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
(二)学生培养方向变更。若学生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业类省部级竞赛二等及以上奖项(排名前两名)或以第一作者在A类期刊发表过与培养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以第一发明人授权与培养方向相关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可以在初次培养方向确定后(即第2学年末)及初次培养方向确定一年后(即第3学年末),申请变更培养方向1次,每位学生最多只有1次变更机会。
上述“与培养方向相关”中的培养方向是指调入培养方向。
如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发生过学校或学院认定的违纪、作弊行为或受过其他纪律处分,则取消其变更培养方向的资格。
(三)留降级学生培养方向的确立。若培养方向分流后,出现学生留降级情况,将留降级学生编入下一级学生的对应培养方向中。如遇培养方案调整,取消了该培养方向,则由学院安排学生进入其他培养方向修习。留降级的学生不具备申请变更培养方向的资格。
(四)第1学期开学初,在《安全工程专业导论》课程中及新生家长见面会上,介绍各方向培养方案及分方向培养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