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以及《黑龙江科技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黑科大办字〔2025〕5号),为做好我校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博士项目”)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工程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实施方案安排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组成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工作。
组长:徐锋
副组长:王亚军
成员: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代表
二、复试(考核)工作安排
学院成立复试(考核)工作组,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组由复试专家组成员和秘书组成。专家组成员为本学科博士生导师、具有本学科相关学术背景教授职称的专家。专家组对参加复试(考核)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科研能力与潜力及学术水平考查。
秘书负责审核考生身份,准备复试(考核)材料、布置复试(考核)场所,做好复试(考核)过程全程记录,对专家打分进行整理核算等工作。面试过程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督。
三、复试(考核)考生范围及方式
普通招考初试合格和通过“申请-考核”学术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参加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方式采用线下面试方式,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线下笔试加试。通过“申请-考核”学术资格审查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在考核前加试(笔试)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专业课程,普通招考初试合格人员在复试前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专业课程,加试各科分数不计入初试总成绩,但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其后续考核或复试资格。
四、复试(考核)具体安排
(一)复试(考核)时间
1.“申请-考核”考生考核时间
2025年5月10日(星期六)13:30-16:30同等学力加试政治理论;
5月11日(星期日)08:30-11:30、13:30-16:30同等学力加试专业课;
5月12日-13日(星期一、星期二)考核面试。
2.普通招考考生复试时间
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08:30-11:30、13:30-16:30同等学力加试专业课;
5月29日-30日(星期四、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8:30 复试面试。
(二)地点
复试(考核)地点:安全工程学院会议室(E211)
考生候考区:安培教室(安全工程学院二楼)
(三)复试(考核)比例
普通招考复试比例1: 2,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申请-考核”制考核比例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考核。
五、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考核满分100分,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综合素质能力考核(20分)
1.外语口语能力(1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口语表达能力。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1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采用口试方式进行。
(二)专业综合能力考核(80分)
1.专业基础能力(60分)
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考生应向复试(考核)专家组明确阐述当下及未来的研究方向与研究规划;以及考生当前研究方向或从事工作与“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影响控制”研究的相关性、对“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影响控制”发展动态的了解。
2.科研能力与潜力(20分)
结合考生学科专业背景、前期科研成果等,对考生的科研能力和潜力进行综合测评。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每科100分)
1.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安全评价理论与应用》和《安全与应急管理》两门课程,“申请-考核”制人员还需加试《政治理论》课程。
2.由加试命题小组进行命题,每科命制试题和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各2套,命题教师须签订《黑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保密责任书》。
六、复试(考核)流程
(一)复试(考核)
1.复试(考核)前由秘书通知考生到指定候考区候考,由考务人员检查考生身份是否为考生本人,考生向考务人员展示身份证、准考证。
2.考生根据考务人员指令进入复试(考核)考场参加复试或考核。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或专业课考试前,考生向监考员出示身份证、准考证。考试前由监考人员从两套试题中随机抽取一套试题用于考试,考生在按规定时间作答,考试结束、上交答卷后,方可离开考场。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者、非同等学力考生按“3. 复试(考核)环节”的要求参加复试或考核。
3. 复试(考核)环节:
(1)考生自我介绍(包括个人信息、工作学习经历等);
(2) 外语口语能力考核(由秘书抽取外语口语试题,考生作答);
(3)专业基础能力考核(由秘书抽取专业试题,考生作答);
(4)专家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科研能力与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5)复试(考核)结束,考生离开考场,不允许考生返回考场及候考区,否则按照违纪处理。
七、成绩核算办法及其他事宜
(一)成绩核算办法
【复试(考核)成绩】=【专业综合】(占80%)+【外语口语】(占10%)+【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占10%)
(二)其他事宜依据《黑龙江科技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具体说明及要求执行。
八、复试(考核)的监督和复议
(一)复试(考核)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复试(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复试(考核)过程接受学校纪委全面、有效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复试(考核)工作安排、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规定的时限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领导小组责成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五)监督复议联系方式:
安全工程学院联系方式:88036556,13634812923,邮箱:3780861274@qq.com;
研究生学院联系方式:88036418,13045118166;邮箱:hkdyzb@usth.edu.cn;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黑龙江科技大学安全工程学院、研究生学院。